2)第十七章 兵王与衙内_没时间了快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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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公道啊,他居然在派出所内伤人!”说着,他就捂起了脸,开始嚷嚷疼,并一口咬定自己受伤了,要去医院……

  按照正常兵王流的发展,应该是肖薛声一伙向兵王发动攻击,然后被反打,之后所里的警察才如梦初醒,在莫名陷入了两边都不想得罪而且选择了最SB做法的所长的命令下,将叶崇明扣押,然后施展各种蠢得不像体制内的人能干出来还会被抓住把柄的手段,却被兵王一一化解,然后兵王方面请出一尊比二代他爹地位更高的人物……林林总总,怎么着也能凑上两万字吧。

  可惜这里并非台北幼稚园。

  尽管肖薛声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哪门子二,愣是在所有选择里做出了最坏或者和最坏同一层次的那种,但是他很清楚,现在不是追究自己到底怎么魇着了的时候,而是首先要把这莫名其妙的事情摆平。

  好在至少目前看来,局面还没有坏到那种地步。

  不知道对面的背景?没关系,作为一个眼睛够亮而且消息够灵通的纨绔,他思索了三秒钟,就判断出对面不是什么过江龙。而且,他得罪不起的那些人里,似乎也没有这么一位。

  那就足够了,他没有冲上去打人,那就有回旋的余地。就算对方铁了心要整他,他家里也不是吃素的。就算对方来来头比他大,他家里也未必会愿意因为意气之争竖个死敌。

  何况,现在这事情其实他占着优势——对方动手打了他,他没有打对方。

  一般殴打也是违法行为,只要他没有上去打回去,就不是打架斗殴,而是对面单方面对他的殴打。即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能光明正大的拘留之。倘若在医院使点力,又是有别的说法。有验伤报告等等,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假如对方跟他死磕的话。而如果能做出轻伤鉴定——重伤肯定不可能,那便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刑事诉讼。

  无论如何,只要大家智商不降低,肖薛声才是手里有好牌的那一方。派出所这边,也无需给他上什么手段,面子上肯定秉公执法就行,私底下有的是连警察的手都不用脏就收拾人的法子。

  ——公检法系统内的人,姿势水平比外面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只要落到手里,有的是让你有苦说不出的办法。

  至于他们之前闹腾的出租车司机事件,那更不是问题。本来就是交通事故引起的打架斗殴,算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范围。司机脑袋受了点伤,不过是出了点血,都够不上轻伤。而且不只是司机挨打,他还还了手。哪怕就是有证据,说这边先出手又怎么样?而且这边都已经收尾了,笔录做了,字也签了,和解协议也签了,剩下的无非按照协议出点钱拉倒。

  司机就是拿了证据,难道就有反悔的机会了?就算反悔,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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