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0章 各继承权或幼子继承权(4)_《旧约》中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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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干旱的季节里,最近的溪水通过无数渠道引出来流下去,这样,每一块田都会得到很好的浇灌。五月初,山谷里从这一端到那一端,呈现出大片水汪汪的稻田景象,在阳光照射下熠熠生辉,半边的河床却因水位低落而露了出来。

  掸族人,或者如他们喜欢自称的傣族人,是印支半岛上人数最多和分布最广的人种,他们从阿萨姆地区远远地发展到中国的广西省,从曼谷发展到中国云南省的腹地。暹罗现在是唯一独立的掸人国家。这些人在血缘方面与中国人很接近,无论是体格外貌还是语言。实际上,无论在语法结构还是在词汇方面,汉语与掸语都是姐妹语言,与缅甸语和藏语则差别很大,不过它们仍然属于同一个语族,语言学家现在称之为藏汉语族。尽管掸人的大部分领土是山地,但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山地民族,他们的住地往往靠近平坦的淤泥冲击河谷或夹在山脉中间的宽阔的老河谷。他们每到一地就辛勤耕作那里的土地。大片平原上纵横交错着灌溉渠道。在较小的平原上,溪流因堤坝阻挡而改道流向斜槽,让水浇灌山坡;或者用竹轮把水提升到田里,因为那里的河岸太高,田地又非常平坦,足以抵充所费的劳力和昂贵的代价。然而,当无法获得平原土地时,年轻人有时会远离村庄,到山坡上去获取密林里的土地。这里并不缺乏此类林中空地,但它们往往无法种植稻子,只好用来做果园或香蕉地。观察留存在类似掸人这样比较先进的民族中间的幼子继承制古老习俗是饶有趣味的。

  据说居住在缅甸和阿萨姆交界处山区的钦人也遵循幼子继承制的习俗。他们的种族渊源关系还没有确定,但他们明显属于蒙古大家族,说藏缅语族方言。大多数钦人仍然处于非常蛮荒的状态,和他们的所有邻邦敌对而居。他们分成许多小氏族,经常相互袭击或袭击相邻的缅甸村庄。

  他们的生存需要基本上靠农耕所得,种植水稻、小米、豌豆、蚕豆、芝麻和烟草。但是他们的居住地并不利于农业生产,因为山地布满密林和灌木,并被纵横交错的沟壑分割开来。不过,村子附近的小块土地还是清理出来以备耕种。他们的婚姻法和继承法值得注意,其中有一个习俗允许男人优先娶他的堂表姐妹为妻,还有一条规则,“年龄较轻的儿子是钦人家庭的继承人,他也要一直待在家里并照顾父母和姐妹”。然而在哈卡钦人中间,幼子继承制习俗目前看来已经不存在了,或者说正在逐渐消失,而演变为长子继承制。虽然至少在两个家族或氏族(肯拉乌和克拉肖松)里,最小的儿子还是常常继承家庭的房屋,除非他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他与父亲不和,要不然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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