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六百零五章 灭了野狼群_系统之乡土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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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地起床,到小溪上梳洗了一番后,叶荣耀就来到昨天野狼倒地的地方。

  一共十七只,乱七八糟地倒在地上,边上有“黑妞”在守着。

  毕竟昨天带上山的三个家伙里面,“黑妞”的战斗力是最强的,由它守着这些死狼的话,山里的其它的野兽都不敢轻易地冒犯。

  要不是考虑到“金刚”要守在家里的话,把“金刚”带过来的话,叶荣耀觉得昨天晚上的野狼群都不敢轻易冒犯了。

  不过也活该这群野狼倒霉,冒犯谁不好,竟然冒犯叶荣耀,现在倒好,一窝地被叶荣耀给端了。

  “干的不错。”

  叶荣耀摸摸“黑妞”的头,表扬了它一番。

  看看,倒在地上的野狼们,叶荣耀从自己的乾坤戒指里拿出绳子,把这些野狼每两只捆住一起,叶荣耀可是知道现在野狼的数量很少,这狼全身都很值钱。

  不管是狼皮,还是狼牙,以及狼尾巴,都能买上很高的价格,狼前腿的关节连接的骨头,俗称噶啦,更是值钱的要命。

  叶荣耀当然不会把这些野狼放在这里喂野兽掉,这些野狼拿出去卖,叶荣耀相信,一头最少都能卖上一万块钱,十七只野狼,最起码的,也能卖个十七、八万来的。

  对于现在几乎要花光积蓄的叶荣耀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啊,叶荣耀怎么舍得白白地浪费呢。

  “咻……”

  叶荣耀用两根手指放在嘴边,轻轻地吹了一下,叶荣耀担心吹大声了,会吵醒柳箐箐她们。

  “刀锋”就在附近的树上休息,听到自己主人的口哨,立即飞了过来。

  “把这些野狼给送到家里。”

  叶荣耀对“刀锋”说道。有这么快速便捷的运输方式,叶荣耀当然不会傻得让自己扛着野狼回家了。

  “刀锋”立即听话地抓起两只已经捆在一起的野狼飞上天空,对于“刀锋”来说,抓两只野狼飞上天空,还是很容易的。

  再多了,“刀锋”就飞不起来了,毕竟这一只狼的体重,都有五十来斤,两只,都一百多斤了,这个重量是“刀锋”的极限。

  不到半个小时,十七只野狼都被“刀锋”给运输走了,毕竟这飞行的速度,可比走路,开车的速度快上很多来的。

  叶荣耀看看时间,已经是早上六点多钟了,按照自己老婆的习惯,过一会儿她就要起床了。

  是该给她们准备早餐了。

  有道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叶荣耀小时候,就是住在这山上的,当然不会找不到吃的东西了。

  叶荣耀交代“小白”它们一声,就快速地溪水边上的一块荒废的野地上,叶荣耀小的时候,整个村子里的人都住在这个山里,这满山,除了树林外,其它的地方都被开垦成田地了。

  只是村子从山上集体搬到山下后,二十多年过去,山上的田地基本上都荒废了,成为长满野草和树木的荒地了。

  刚才洗脸的时候,叶荣耀注意到,那片荒地里,竟然有马铃薯的藤子,这说明这荒地里长有马铃薯来的。

  果然,叶荣耀走了过去,发现不少的马铃薯的藤子,一挖,就挖出好几个拳头大小的马铃薯,毕竟是荒地里长的,没有人照理,能长这么大,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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