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八十二章 通商入贡如异地恋(一更)_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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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建立起来的时候,老朱顶着吴王的头盔,已经在太仓州黄渡镇的施工现场干活了。

  市舶司建起来了,老朱大笔一挥,题了个字:

  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

  市舶司这个海关部门,当时管理的外贸,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通商,一个是通贡。

  通商,就是平常贸易,带东西来看看,说个媒,找个对象,把货物卖出去。

  市舶司官员对这部分人,也就上船看看,调查下你卖的货是什么,价值多少,然后按照比例,抽取税金,之后你就能拿去自由卖货了。

  至于你中午吃什么,喝什么,晚上打地铺还是睡船上,没人管你。

  当然,你卖完货物还想搞点进口,也是一样的规矩,按货价值抽取税金,交完钱你就可以回去了。

  这种方式,在当时被称之为“报官抽分”。

  通贡那就不一样了,虽然它也有着贸易的性质。但它的对象,不是这个大亨,那个富农,而是朝廷。

  既然是给朝廷送礼的,自然不能怠慢了。

  市舶司官员需要检查船只与货物,如果这群人觉得船上睡觉不好,那需要把他们送到驿馆里住,想吃点地方特色,也需要买给他们,如果他们还请去京师溜达一圈,那你也得给人家安排好。

  通贡所带来的货物,称之为献纳。

  如果这群海外使臣献纳的是豆蔻、苏木、沉香、犀角、孔雀尾、象牙,或者直接把狮子、大象给拉了过来,那到时候朝廷需要估计这些东西的价值,然后“回赐”货物。

  当然,泱泱大国都好面子。人家明明献纳了一千两的货物,这边“回赐”的时候,多数都会回个一千五百两,两千两,有时候甚至翻几倍……

  对了,人家好不容易来看看大明,多少得给点赏赐吧,每个人给个三十两不多吧?

  吃喝玩乐,记在官府的账本上,没问题吧?

  就算是人家献纳的不是稀罕玩意,就是带一堆大米、海螺、乌龟王八过来,你也得笑呵呵地接收,然后告诉他:这次我们就收下了,下次,王八这东西就不要带了……

  不管人家带啥,只要来一趟,总会有大好处。

  老朱享受了几次风光,但没过几年,觉得不对味了。

  这外国使臣,咋就闲着没事干,天天往大明跑啊,昨天还十个人,今天你就来了五百人,占我便宜也不能这样占吧?

  老朱郁闷的后果就是,限制通商入贡的次数,所谓的“入贡既频,劳费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烦,其移文使诸国知之。”

  当然,通商入贡,也很容易出现纠纷,人家带的王八是千年的,至少也值一千两,大明出价二百两,合适吗?

  因为价格问题,还打过架。

  比如安南,几次不满,骚扰明朝南部边境,连带着和明朝相对较好的占城也一起欺负。

  再比如土木堡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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