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调皮捣蛋,不准吃太多蛋糕,不准随便挠东西后,不准拆家,这才独自回望子山。
刚骑出没有多远,后面灯光一闪,一辆别摸我突然超车、变道,差点把他别到路边的花坛里,然后扬长而去。
王乐从后视镜看到巫俊头发都被淋湿的样子,心里不由觉得好笑。
骑个破电瓶车,还在他面前指手画脚。
不过这小子连覃晓雨家的方向都搞不清楚,应该不是她的男朋友,可能是她叫来“救场”的。
这说明他还有机会。
而且攻略说了,烈女怕缠郎,追女孩有时就是要脸皮厚。
脸皮厚,不正是他擅长的吗?
那明天继续去和她偶遇。
……
第二天早上,覃晓雨果然又碰到了王乐,不过今天有茉莉在身边,她一点都不担心。
“hi,这么巧!”
王乐微笑着打了招呼,正想再说点什么,结果就看到昨天那条大狗走到他身边,然后非常温顺地抬起了爪子。
王乐心头一乐,妹子你快看,你的狗都对我这么有好感,这难道不是我们之间的缘分吗?
于是他也笑着伸出了手,想跟茉莉来个友好的握手,结果茉莉稍微往前伸了伸,在他衣服上轻轻地抓了一下。
只听嘶——的一声,他一千多买的运动服,从领口到下摆,就像被一把锋利的刀子割了个通透。
感觉像被开膛了一样。
王乐:……我……这……
然而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茉莉的爪子继续向下滑动。
嘶——
他的裤子也从腰部开始,一下被割到了裤脚。
然后王乐感到下半身一凉,裤子就掉在了地上。
茉莉朝他挥了挥爪,其实它很想说个“byebye”的,不过今天爪子有点脏,就不去摸平板了。
王乐只感到浑身的汗毛都炸起来了,他很想发火,但现在裤子都掉了,还是先提裤子要紧。
一把拉好裤子,他瞪了瞪覃晓雨,愤恨交加地拦了一辆出租车。
回到家里,他越想越气,他居然被一条狗当街扒了裤子,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不过今天有重要的事情,不是跟它计较的时候。
他换了衣服早早地来到工作室,见几个员工都还没到,不由又是一阵恼火。
自从在网上小有名气之后,他就悄悄自己成立了工作室,找了几个文笔和速度都还可以的扑街写手,来做他的枪手。
他自己心里也清楚,靠模仿和借鉴不是长久之道,现在已经有好几个大神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找他维权了。
所以他打算自己写一本书。
水上飘久了,总是要上岸的。
他花了三个多月时间,精心构思题材、拟定大纲、细纲,让工作室的枪手帮他填充内容,然后他再自己修改。
现在存稿数量已经有一百多万字了。
他相信以他现在的名气,再加上这么多存稿爆发出去,人气绝对能爆,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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