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八章_福运娇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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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祁昀说,白水煮蛋比那些都养人,吃了对身子好,叶娇这才乖乖的每天早晨吃一个。

  可是天天吃不代表这个东西就好吃了,也叫每次都是硬着头皮往嘴里塞。

  但是叶娇很喜欢看祁昀剥鸡蛋。

  男人的手生的好看,手指纤长,骨节有力,不像之前那样没有血色的苍白,现在养好了些的祁昀脸上有了些气色,手背也不再带着青色,反倒像是玉石一般。

  叶娇就很喜欢看他的手,这双手做什么都格外优雅,剥鸡蛋也好看。

  而在听清楚了祁昀说的话后,叶娇就抬了头。

  祁昀说披着裘衣去,叶娇也知道那裘衣有多厚,想着这样便不会冷到了,她点了头答应了一起去看雪景,而在听到梅花可以做点心吃的时候更是露出了笑容。

  其实叶娇见过的梅花多着呢,活了千年的小人参在山里见了千年的雪后梅花,不过一直没觉得多好看。

  可是现在听祁昀说梅花能吃,她立刻来了兴致。

  就算小人参没有真的吃过梅花做的东西,可在她心里,祁昀是个全能的人,而且自家相公说过的话到目前为止没有错过,他说好吃,就定然是好吃的。

  等吃罢了早饭,祁昀就裹上了厚厚的裘衣去了前厅,而叶娇则是披上披风准备去柳氏那里。

  小素帮叶娇系着披风带子,嘴里道:“二少奶奶,之前你穿的披风那颜色多亮啊,配着外面的雪定然好看的紧,为什么要换成这件红色的?”

  倒不是说红色的这条不漂亮,只是在小素看来这件款式有些老,瞧着不如之前那件来的衬人。

  小人参则是摸了摸小素的头顶,笑着道:“这是娘送的,娘给我的时候说,这是她从娘家带出来的东西,必然是格外珍惜。既然送了我,我就要穿,让娘知道我是诚心喜欢她这份善意的。就像是你要是送我一样东西,看到我喜欢你才欢喜,对不对?”

  小素只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好在聪明机灵,稍微一说就明白了。

  而这个道理是小狐狸教给小人参的,小狐狸给她的书生郎君做了支狐毛笔,是小狐狸自己的毛,书生有次忘记用,被小狐狸揪着耳朵数落了许久。

  当时还是个小人参的叶娇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也就记了下来。

  别人送的东西,你总要拿出来,该用就用,该穿戴就穿戴,才算不辜负人家的美意。

  这桩事情从之前记到现在,小人参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学习经验教训。

  叶娇把暖烘烘的手炉拿在手里,拢住了斗篷往外走。

  原本她是不太带这个的,除了之前雪下得大时叶娇抱着手炉御寒外,其他时候很少拿着。

  小人参把自己养得很好,吃喝不愁还喜欢活动,身子是很好的,自然不像祁昀那样畏寒。

  有时候手炉在手上拿着久了反倒觉得燥气。

  只是今天方氏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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