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0章 各继承权或幼子继承权(4)_《旧约》中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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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中国克钦人的蒙古血统从他们的体格特征上看得很分明,虽然他们中间可以分为两类。其中最普通的一类人身材矮小、圆脸、低前额、颧骨突出、宽鼻、厚厚的凸嘴唇、宽阔而方正的下巴、斜斜细细的双眼分得很开。并不漂亮的脸蛋由于和善的表情而得到弥补。他们的头发和眼睛通常是深棕色的,皮肤是暗黄色的。另一类人表现出更精细的特点,使人想起锡金的卡查里人和雷布查人的女性般的脸庞。这类人斜斜的眼睛格外明显,脸蛋略长,有点像压缩的椭圆形,尖尖的下巴,鹰爪鼻,颧骨突出,皮肤的颜色比较白皙,以至于在有些情况下几乎可能被认为是欧洲人。

  这一类人可能表明混有掸人和缅甸人的血统。克钦人的个子比较矮;四肢较细,但体格匀称,只是双腿显得较短。他们尽管肌肉不足,但体格健壮灵敏。他们挑担从山上带下来木柴和大量的木板,欧洲人往往很难将它们抬起来;年轻的姑娘像小鹿一样沿着山间小路跳跃行进,她们蓬松的黑发在背后随风飘动。

  迄今为止,在这些山地人中间到处流行着族长管理体系。每一个氏族都由一个世袭的头领管理,他还有一些副手协助,副手的职务也是世袭的。但非常有趣的是,副手们的职务严格地说只能由家里的长子来担当,“头领的位置则传给最小的儿子,或者假如没有儿子,则传给最年幼的还活着的兄弟。土地的继承也遵循这一法则,最小的儿子总是会得到,而年长的儿子们则需要离开家,去为自己清理出一块生存之地”。因而像卢萨伊人那样,在克钦人中间幼子继承制看来是建筑在一个习俗的基础之上,即年长的儿子们要去闯世界,以便养活自己,而最小的儿子留在家里与父母一起生活。

  中国云南省的克钦人有一个相邻的掸族。约翰·安德森博士发现,在掸人中间流行着一种以类似习俗为基础的类似继承法则。他告诉我们说,在这些人中间,头领由若干工头组成的议事会协助。在他们那里实行完全的族长治理权,裁定所有的民事和刑事案子。头领“是全部土地名义上的拥有者,但每个家庭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他们在上面耕种,并付给头领一些农产品作为十一税。这样的村落是很少受扰乱的,土地在继承时转交给最小的儿子,而那些年长的儿子,假如田产太少,就出去寻找另外的土地,或者就去做生意。因此,掸人比较愿意迁居,并到肥沃的地方,比如英属缅甸去定居”。大多数中国的掸人都从事农耕,作为农夫,他们可以与比利时人相媲美。每英寸土地都会得到耕种。主要的农产品是大米,生长在用低矮的围堤围起来的一块块小方格田里,有通道和水闸以便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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